学院各研究生任课教师、硕导:
为使我校2016-2017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有序开展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,现就本次教学工作量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规则
目前,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量=授课工作量+指导研究生工作量+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。跨学院授课和指导研究生务必按照教师所在行政单位进行统计填报,具体计算办法参照《tyc1286太阳成集团教师研究生工作量计算办法(不含留学生)》(附件1)。留学生教学工作量应按照国际教育学院要求填报相关表格(附件7—9),并单独报送国际教育学院。
二、报送方式
由任课教师填报本学院个人工作量统计表(附件6),在6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,通过oa或qq发送至玄涛。
留学生工作量审核报送流程:任课教师填报个人工作量统计表(附件7、附件8),学院审核后填报《留学生教学工作量学院用表》(附件9),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,报送附件7-9的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至国际教育学院秦小莉老师(国际教育学院205办公室)收,联系电话:88386557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老师应坚持原则、如实审报,防止虚报和漏报现象发生,学院和研究生院将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,确保教学工作量计算的严肃性、规范性。
附件1:tyc1286太阳成集团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.doc
研究生院
tyc1286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6月19日